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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业炉耐火浇注料冬期施工技术规程(中)

添加时间:2026年3月5日  浏览次数:

5  施   工

5.1 原料预热

5.1.1 水泥、模板等材料宜在施工前运入暖棚内存放。

5.1.2 搅拌用水应加热,加热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:42.5及以上普通硅酸盐水泥耐火浇注料的水温不应超过60℃铝酸盐水泥耐火浇注料的水温不应超过30℃。

5.1.3 水泥不得直接加热。

5.1.4 当加热水后仍达不到所需的温度要求时,可加热骨料。 42.5及以上普通硅酸盐水泥耐火浇注料的骨料加热温度不应超  过40℃;铝酸盐水泥耐火浇注料的骨料加热温度不应超过30C。


5.1.5 骨料可采用热炕、排管通暖气或蒸汽等方法加热,不得直 接用火焰加热。

5.2 搅  拌

5.2.1 耐火浇注料应按规定的配合比配料,计量应准确。水泥、骨料和粉料应按重量计量,水和外加剂溶液可按体积计量。

5.2.2 搅拌宜在暖棚内进行,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℃。

5.2.3 搅拌时间应按施工说明或产品使用说明书执行。搅拌时 间没有具体要求的,搅拌时间不宜少于3min, 总的搅拌时间不宜 超过5min 。 搅拌宜按下列程序进行:先加注粗、细骨料,随后加入粉料及水泥搅拌均匀后,再加入水量的2/3搅拌1min~1.5min;加入剩余1/3的用水,搅拌均匀。

5.2.4 耐火浇注料应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。变更用料牌号时应清洗搅拌机具、料斗和称量容器。

5.2.5 搅拌好的耐火浇注料应在30min 内浇注完,或根据产品 使用说明书在规定的时间内浇注完。已初凝的耐火浇注料不得使 用。

 5.3 运   输

5.3.1 运输设备宜采取保温措施,宜减少装卸倒运次数。

5.3.2 运输设备应安全、牢固、洁净。

5.3.3 每班组作业或更换产品牌号时应清洗运输设备。

  5.4 模板安装

5.4.1 模板安装应尺寸准确、稳固,模板接缝应严密。预留膨胀 缝用的材料应牢固。

5.4.2 浇注前应检查模板尺寸、支设牢固程度、接缝严密度、预留 孔洞位置等,并应清理模板内的杂物。

5.4.3 浇注时模板不得变形、位移、漏浆,应采取防粘措施。连接 件、加固件不得脱开。

  5.5 浇   注

5.5.1 耐火浇注料入模前的温度不宜低于10℃。与耐火浇注料 接触的表面的温度不得低于5℃。

5.5.2 耐火浇注料的浇注应按现行国家标准《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》GB  50211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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